1、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无故降低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具体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效益及劳动者的工作情况确定工资数额。
2、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开除劳动者。如劳动者有严重违法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作出辞退决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属于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3、用人单位通过制造工作障碍、故意刁难等行为,迫使员工辞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