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不同,对股东之间的协商决议非常重视,因此,一半来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协商决定很多事情。
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可见,你们怎么商量的 就怎么分。商量不成的,才按照出资份额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