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数字前面。
人民币符号为。书写顺序为:
1、先写大写字母“Y”,再在竖划上加上二横,即为“”,读音为:yuán(音:元)。
2、在逐位填写金额的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
3、由于“”本身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 ”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字。
例如:¥6.318.06,即为人民币陆仟叁佰壹拾捌元零陆分。
扩展资料:
我国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妁人民币,是以“元”为单位,而“元”的汉语拼音为 YuAN。取元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再添加两横,组成“¥”,规定为人民币的符号。
书写小写金额数字时,在人民币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位,以防金额数字被人涂改。
书写人民币符号“¥”,尤其是草写“¥”时,要注意“¥”应与阿拉伯数字有明显的区别,特别应注意不要与阿拉伯数字的7或9混淆。
人民币符号“¥”只要应用于填写票证(发票、支票、存单等),在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时,一般人不能使用“¥”符号。因为在账簿或报表上使用“¥”符号,反而会增加错误的可能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币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