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符号为¥。书写顺序为:先写大写字母“Y”,再在竖划上加上二横,即为“¥”,读音为:yuán(音:元)。在逐位填写金额的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
由于“¥”本身表示人民币的单位“元”,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 ”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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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符号的来历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首次正式确定人民币的符号。因为人民币单位为“元”,而“元”的汉语拼音是“yuán”,因此,人民币符号就采用“元”字汉语拼音字母中的第一个字母“Y”。
为了区别“Y”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的误认和误写,就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读音仍为 “元”。从此,人们就开始用“¥”符号表示人民币,在书写数字金额时用它作封头符号了,如人民币100元写作“¥100”或者“RMB ¥1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