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领条件的市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凭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就近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45天后到申领地领取社保卡。
社保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的数码照片为其办理申领手续。社保卡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在办理更换期间,如果有人急需使用,社保部门采取“临时卡”办法,在社保卡还没有制作完毕前,“临时卡”能替社保卡使用。
新“社保卡”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有效期限、头像。与老“医保卡”不同,社保卡具备四大功能:
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个人劳动保障事务,同时支持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
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劳动保障信息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以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
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
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个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专业信息。
扩展资料:
符合申领条件的市民,须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凭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就近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市民拿到社会保障卡后,必须激活后才能使用。由于社保卡具有银行卡的金融功能,为保障个人资金安全,市民需到选定的服务银行激活其金融功能,但在未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持卡人看病就医。
社保卡的激活只能在天津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如社保卡在办理激活手续前丢失,银行可为持卡人办理挂失手续。失主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保卡的服务银行办理挂失即可(挂失后不能解挂)。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天津市开展老“医保卡”更换新“社保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