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如下:
如果社保卡丢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并补办,社保卡开户银行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即时制卡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一楼大厅)均可补办社保卡。在办卡期间如果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临时就医登记,办理之后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医院住院治疗。
为方便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取个人账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本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专用账户。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职工医保关系,其转入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全部实行记账管理,本人是不能自行提取的。但对于在天津市未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无法实行个人账户记账管理的人员,其转入的个人账户金额可全部划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由参保人员自行提取。
扩展资料:
为保障参保人员账户资金安全,只有在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状态下,社保经办机构才能向账户注资。对于尚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功能的参保人员,请尽快持社保卡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本人社保卡发卡银行在本市的任意一家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手续。
参保人员每月可提取的个人账户金额,为其本人当月个人账户金额的70%、补缴医疗保险费应补记个人账户金额的70%,异地安置人员为个人账户全部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 医保卡10月起可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