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并不是法律上的用语。
1.一般来说雇佣关系可能有两种:劳动关系和个人用工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使用劳动法,一般会对你比较有利;如果对方仅仅只是个人用工(个人用工,一般对方都不是单位,仅仅是个人请人来帮忙,并给一些报酬),那么就不存在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的赔付了。
2.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马上可以要求对方申请给己方鉴定工伤,或者自己向有关部门申请。
3.具体赔偿多少,国家有标准,从你们的情况,如果身体没有瘫的话,估计伤残是在9级到10级。如果你们户口属于农民的话,按照上海的标准,估计最终的赔偿在3-5万。城镇户口的话是另一个标准。
至于你说的以后有什么意外那并不是法律上的问题,但是如果与当初诊断不相符,可以再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后期的医疗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