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部1997年,为了让国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该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2012]72号)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财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订立足于原《规则》的基本结构,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条。《规则》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包括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和附则。
继1996年原《规则》颁布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事业财务制度相继出台,成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原《规则》修订的同时,财政部已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启动了行业事业财务制度的修订工作,目前正加快工作步伐,力争尽早出台。
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也将根据新的财务制度的规定,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参考资料:人民网-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用好 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