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联合办学、独立学院)且硕士毕业院校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