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适时关注。
2.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原件、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等,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5.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