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过户最新规定
1、办理转移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
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3、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4、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北京车牌过户流程一:准备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转入申请表(交管局网站下载)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5)机动车来历证明
(6)机动车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当场办理)
(8)机动车登记证书
(9)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10)机动车档案。进口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到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
北京车牌过户流程二:办理手续
申请表可到交管局网站上进行下载,车主携带上述资料到车主本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查验车辆并办理转移登记即可落户上牌
温馨提示:
1、要根据上文提供的信息准备好材料
2将北京车牌过户申请表拿到车主本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办理车牌落户手续
3、在新的北京车牌过户政策影响下,办理北京车牌过户不仅流程复杂,而且还会产生更多的手续费用
以上信息来源于: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