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350÷(1+16%)×16%=48.28=应交增值税。
交纳附加税=48.28×12%=5.79。
例如:如果当前合同价格为117元(含税),税率改革前,可以抵扣税额为:117/1.17*17%=17元,公司承担成本(不含税价)为:117/1.17=100元。
在合同采购价格(含税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因适用税率变更为16%,公司可抵扣税额计算为:117/1.16*16%=16.14元。公司承担成本(不含税价)为:117/1.16=100.86元,因公司抵扣减少,公司成本上涨0.86元。
扩展资料
因为计算增值税的金额应该是不含税的,所以增值税的应交税金=不含税金额×税率,一般说金额没有特别强调,就是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原金额是包含增值税的,所以计算增值税时,应该换算为不含税金额。换算方法就是不含税金额=原金额÷(1+17%)。
现在增值税税率由17%变成了16%,所以要换算为含税金额,就是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16%)
属于新的含税的结算金额=原金额÷(1+17%)×(1+16%)。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百度百科-销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