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
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制度的制定和制度的执行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去制定制度,执行就没有依据;没有执行力,制定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就失去了存在价值。可以说,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先需要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这主要体现在“三性”上:一是全面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项制度,力求覆盖反腐倡廉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构筑全方位的制度防线。二是针对性。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地方抓起,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突破,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
执行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离开了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没有意义。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为此,需要夯实“三大基础”。首先,夯实思想基础。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制度、崇尚制度、遵守制度,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其次,夯实群众基础。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执行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再次,夯实作风基础。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制度的执行,敢于碰硬,勇于较真,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以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的好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文件代替贯彻、以会议代替落实、把制度停留在纸上嘴上的形式主义;处处、时时、事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有法有纪必依、执法执纪必严、违法违纪必究,毫不妥协地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绝不放过,形成“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的良好局面。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领导。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提升制度执行力也有一个“两手抓”的问题:一手抓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一手抓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的发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全国检察机关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检察日报>11月28日一版曾报道),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为有助于读者了解<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这些年来一直在做,为什么选择这个时机发布新的规定?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经过。
答:近年来,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2011年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并在北京市召开全国现场会,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要把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研究,积极推进。2009年至2011年,高检院先后在北京市原崇文区、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会议,有条不紊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级检察机关也按照中央要求和高检院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目前,高检院机关有8个内设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全国有30个省级检察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个省全面推行,10个省开展试点工作,21个省出台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逐步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精神和中央纪委<指导意见>,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高检院认为有必要制定<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将调研起草<实施意见>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为保证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中纪委<指导意见>的精神,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刑诉法、民诉法修订的新情况,成文后反复推敲,几易其稿,先后两次下发各省级检察院征求意见。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又按照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作了进一步修改,经高检院党组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问:下这样大的功夫制定<实施意见>,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那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检察机关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分析、研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化解和消除容易诱发腐败的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实现预防腐败的目标。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健全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是防范,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四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促进检察权正确运行的制度保障。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加强对多发易发问题的重点人员、核心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体现了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正确理念,为检察权正确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实施意见>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答:关于指导思想,<实施意见>明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六观”,准确把握“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关于工作原则,主要强调“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检察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坚持检察特色,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系统治理,用整体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检察院和检察人员的首创精神,勇于实践,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机构、不同岗位、不同环节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抓重点、分阶段,稳步推进。
关于目标要求,提出两个方面任务:逐步建立以领导干部、重点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覆盖全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流程规范、运行顺畅、预警及时,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问: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环环紧扣的工作,具体实施中有哪些主要步骤?
答:一共分为八个步骤。第一个是梳理职权事项。各级检察院依据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和检察机关“三定”方案,按照检察职权、内部管理职权进行分类,厘清和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程序和法律依据等,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针对每一项职权,规范运行流程,科学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职位明确、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力。
第二个是查找廉政风险。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的原则,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组织审定等程序,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和检察职权事项为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第三个是评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为风险最高,二级为风险较高,三级为风险较小。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院及内设机构、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对查找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资料。廉政风险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个是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在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体系,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
第五个是规范权力运行。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以及重要内部管理事项的执行,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在执法办案方面,以职务犯罪侦查权、批捕起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职权为重点,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第六个是推进检务公开。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拓展检务公开途径。通过检察专线网、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职权事项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行使情况、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接受广大干警监督。特别是对检察职权、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重大开支项目、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通过报刊、网站、公开栏、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检察职权的范围、程序、法律依据,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民主评议、人民监督员和执法办案说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机制,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七个是建立预警机制。通过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审计、信访举报、涉检网络舆情、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同时,要加强对有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舆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研判,周密制定和果断实施应对处置方案,及时主动化解风险矛盾。
第八个是深化廉政教育。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深入开展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认清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创作题材新颖、教育意义强、干警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作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洁从检。
问:我们常讲要抓住主要矛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重点内容主要是三个。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侧重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目的,重点围绕“落实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班子凝聚力战斗力、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作风建设”六个方面查找风险点。
二是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侧重以反贪、渎检、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案管、检察技术等业务部门为重点,以保证检察权的公开、透明运行,以防错案、防执法过错、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目的,重点围绕“初查后不立案、立案后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调查核实”、“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十个方面查找风险点。
三是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侧重以保证财、物、车运行合理,严格落实财务规定为目的,重点围绕“票据签批,大额资金、专项资金来源、使用,政府采购、行政费用开支、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开支”、“固定资产和公用物资的增添管理”等四个方面查找风险点。
问:<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实行动态管理”和“强化科技防控”,这两个方面是如何要求的?
答:动态管理,是指根据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和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形势变化,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及等级,改进和完善防控措施。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和改进防范措施。
科技防控,是指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重视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特别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逐步建立网上防控平台,尽可能将信息来源充足、流程清晰、可控程度较高的关键风险环节和重要事项纳入计算机监控,建立起人机结合的防控机制。
[篇三:制度建设完善务实管用新举措]
古人云:“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王宪魁强调:“想根治‘四风’,必须注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作风建设的积极成果固化为制度约束。”“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制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省委很快就出台了“九项规定”,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国(境)管理、简化接待工作、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读书学习等九个方面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规范。省委“九项规定”为常委带头改进作风制定了清晰“路线图”:带头反对本本主义,端正良好学习风气;带头反对官僚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际效果;带头反对享乐主义,保持艰苦奋斗精神;带头反对奢靡之风,弘扬勤俭节约传统。
为确保改进作风取得实效,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文山会海,整治秘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文件、节庆论坛、出国考察、“三公”经费等问题,并把它当作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当作衡量我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是不是真学、真抓、真改的重要尺度,推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省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要想彻底解决作风问题,必须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行动,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一个时期以来,省委常委班子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务实管用制度的新路。省委常委班子创新思路、多管齐下,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正确选人用人机制、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等,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对1978年以来省委制定下发的1073个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行认真集中梳理,清理出781个不合时宜的文件规章。今年以来,全省性会议同比下降8%,发文下降13%,省级节庆活动同比下降27%,评比表彰达标减少50%以上。对全省5960辆超编、超标、借用车辆,采取调剂使用、统一管理、公开拍卖、退回、厂家置换等方式,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对地方使用的184台军警车牌全部予以清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我省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市县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我省将制定出台<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拟修改完善<2013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市(地)党政领导班子及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导向正确、措施科学、考准考实、简便管用、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我省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抓住干部选拔、日常监督等关键环节,制定<黑龙江省从严管理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黑龙江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试行)>,修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4+2”法规制度操作规程>,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具体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做到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
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对干部调配、特殊岗位人员配备管理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遵循,我省拟制定<关于省直单位干部调配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秘书工作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密切党群干群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长效化、制度化,我省将制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夯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我省将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通过明确目标、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工作条例,以刚性制度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
随着制度逐步完善,权力有了更加明确的界限,我省党风政风建设必将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带动社风民风进一步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篇四: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制度建设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企业来说,一个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是企业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根本保障。就企业制度建设中常常遇到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要打造完善的制度体系,须在做好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平衡好执行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勤于梳理和优化等方面下功夫。
制定制度,要“照镜子”,因地制宜
企业制定制度,本是为了培养职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激励和指导职工更高效更优质地工作、固化优秀的管理经验和工作方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然而,在日常工作中,却常见一些制度不易执行、缺乏人情味,执行时也往往“缩水”或“被旁路”。因此,制定出合用、易操作的制度,需要向现实、向群众借鉴,因地制宜、集思广益。
一方面,要多照照现实这面“镜子”。一代伟人毛泽东曾说过: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编写制度更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国家法律法规、本企业内外部情况、职工思想状况等因素,在确保制度科学性、准确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制度的合理性、针对性和可行性,从而建立一套完全适合自身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同时,为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编写制度时还要有粗有细,粗的地方符合灵活性管理要求,细的地方符合原则性管理要求。
另一方面,要多照照职工群众这面“镜子”。在起草制度前,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部门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起草草案后,要进行研讨,广泛征集各部门和职工的意见,以便真正地了解到企业当前的实际状况、职工的真实想法和利益诉求、执行的困难所在。在此基础上,制度编写者再仔细研究和预判制度出台后将会实现何种效果、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以便减少以后操作中的障碍。
执行制度,要“正衣冠”,多方兼顾
执行制度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制度只有得到坚决贯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新制度出台后,首先应加大宣贯力度,使职工充分了解和熟悉,便于理解和执行。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企业媒体和各类宣传载体,通过开设专栏、访谈等方式,加大对新制度内涵的宣传。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各种干部职工参加的活动、会议的契机加强宣贯。笔者所在的当涂发电公司就常常利用召开司情发布会、生产调度会、政工例会等机会,组织“主任讲制度”活动,及时宣贯新出台的一些制度,使职工体会到企业制定制度的初衷和目的,明确具体要求,进而更主动地理解和执行。
其次,在执行指导性的规章制度时,企业各部门、单位务必要将其细化为有着明确的“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责任人员、完成期限”的路线图、具体措施或相关表格,使制度更具化和易于执行,确保执行到位、收到实效。
再者,企业要通畅监督渠道,促进制度更好“落地”。例如,可以在考核机制中引入职工评议。采用网上评议体系,让办完事的职工为管理人员打分、写评语,并及时保存到后台,监督人员定期将其“广而告之”。在考核时,职工的评议要被计入到各部门、中层干部、管理人员的绩效积分当中,与工资奖金和职位晋升挂钩。通过如此客观、公正的考核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让执行制度不力的人暴露出来并得到相应的处理,让坚决执行制度的人得到肯定、奖励和重用。
“管理是一门艺术”。在执行制度时,还要平衡“刚”与“柔”的关系。在解决普遍存在、没有分歧的问题时,要保持制度的原则性,按章办事。在遇到无制度可依、制度不合理时或从未遇到的个性化问题时,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在不偏离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从为了工作便利高效、节约费用、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去解决问题,才能取得好的结果。
修订制度,要勤“瘦身”,优化实用
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制度不再适应现实变化,一些规定有着重复性,制度过于繁琐、死板僵化等问题,对此,“瘦身运动”就势在必行。
梳理制度,既要注重制度客体的框架是否符合规范,又要注重制度管理主体是否进行了职责划分。首先要从源头查起,梳理制度体系的框架是否形成横向分类、纵向分级。当梳理清楚规章制度的立体网络之后,制度的重复、缺失、杂乱就一目了然。其次,企业要划分清楚管理制度的建立、维护、检查与考核等工作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避免管理内容不清、职责不明,造成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的混乱和重复。
制度“瘦身”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删减,更是制度结构、内容、格式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优化。企业要研判当前的各种制度模块下的体系框架是否完整、独立,确定“瘦身”目标;要研判现行制度与实际工作之间的契合程度和实用程度、优化空间大小、执行过程中的“磕绊”,确定“瘦身”内容;要规范制度的格式,使格式更加标准和统一。
为了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笔者所在的当涂发电公司积极响应上级公司关于制度“瘦身”的号召,对企业制度进行全面盘点,及时废止了过时、不中用的制度;发现有缺失的部分,抓紧制定和补充;对于已有的制度,逐条推敲斟酌,加以细化、补充,使之更加完善、符合实际、便于执行;结合现实的需要,变更制度、合同等公文的办理流程和时限,避免“公文旅行”,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每项制度都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和优化。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健全的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