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已经入库材料成本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XX材料(具体材料名称)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法下)/在途物资(实际成本法下)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作相反记录, 差异结转后的借方余额,表示在途材料数额,在资金平衡表的“在途材料”项目反映。
所以,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不必设置“在途材料”帐户,“材料采购”帐户的借方余额,即为“在途材料”,待在途材料到达验收入库,再由该帐户的贷方转入“材料采购”帐户的借方。
扩展资料
企业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等时, 按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
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小规模纳税人等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购入材料按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材料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