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货车撞死人一般是不会判刑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扩展资料
驾车撞死人后,肇事司机为逃避追查将货车掩埋,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英德市警方昨天发布,英德市交警大队“8·27”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民警成功侦破“8·27”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者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介绍,今年8月27日19时05分许,李某峰驾驶小货车在英德市S348线行驶至西牛镇西牛大桥路段时,与行人赖某发生碰撞,造成赖某死亡。事后,李某峰驾车逃逸。
其后,李某峰最终在警方强大的压力下,于9月11日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峰对其在 2015年8月27日19时05分许,驾驶粤Y5W871轻型厢式货车在英德市S348线行驶至西牛镇西牛大桥路段与行人赖某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事后为逃避法律的追究,埋车灭迹,毁灭证据。目前,李某峰已被刑事拘留。(记者曹菁 通讯员清公宣)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