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药费报销制度
1.本所人员(含离退者)就诊住院一律到单位指定的合同医院看病(无兰卡离退人员可在居住地就近自定一地方医院);重症患者转院治疗需有医院转诊证明方能报销;特殊重疑难病症需经所领导批准到专科医院就诊给予报销;急诊治疗需有急诊病历、处方、证明及盖有急诊章的单据,否则不予报销;医药费报销单据须附处方。
2.本所人员(含离退者)就诊的医药费、住院费需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有关规定,超量用药、自费药、超范围药、床位超标等费用一律自理
3.本所人员(含离退者)就诊不得到部队医院、个人诊所、联合诊所;凡自找医院、自请医生、自购药品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职工因身体不便设立家庭病床,费用自负50%。
4.赴外地出差、探亲及休假期间的医药费属慢性病的一律不予报销;急症急诊手续完备给予报销;出国或到港澳台地区访问、讲学、进修、探亲、旅游期间在当地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5.职工的婚检、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的费用一律自理。
6.职工调动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自理。
7.凡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杀等造成的治疗费用一律自理。
社保的条件首先看您是什么时候出生和参加工作与社保
假定您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人 3)
社保的报销方式分为三种情况:
一,门急诊
在职时:先由个人帐户支付,用完后,本人负担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的10%;超过本人负担部分由理疗保险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退休后:先由个人帐户支付,用完后,本人负担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的5%,超过本人负担发生的医疗部分为:一级医院 (个人自付45%,保险基金支付55%)二级医院(个人自付50%,保险基金支付50%)三级医院(个人自付55%保险基金支付45%)
二,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在职时:起付标准——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的10%;最高支付限额——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的4倍
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负15%
退休后:起付标准——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的8%;最高支付限额——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的4倍
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负8%
不论在职还是退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三、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
不设起付标准,但设最高支付限额——上年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的4倍,最高支付额度以下的医疗费用为:
在职时门诊大病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退休后门诊大病由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支付8%;
家庭病床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要根据购买的险种不同而确定,报销比例也要根据保险的条款具体判断。
社保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项目包括: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如果你现在有病,过几年做手术。这种情况首先要看你是否可以通过体检,有些保险需要体检,通不过就不能购买保险,其次做手术是否在你购买保险的条款里也根据各种保险不同而不同,当然社保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
参考资料:上海医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