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教育、环境宣传两部分。
(一)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普知识和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专业教育主要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理、环境法学、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生态保护、环境艺术等领域的环境专业教育。
环境专业知识教育是环境教育中发展比较快,内容相对成熟,在中国也是比较受到重视的一种教育。其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各类高等院校,教育对象是大中专院校环境类专业学生以及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专业环保人员,其教育目的是为国家培养环境保护的各类专业人才。
环境科普知识教育是以普及环境保护基本常识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环境教育。其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幼儿园,中小学和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机构,教育对象是幼儿、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其主要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基本常识教育、野生动植物保护基本常识教育、环境污染的基本常识教育、个人环境行为的基本常识教育、环境道德伦理教育等。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教育是以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以企业等经济行为主体为主要对象的环境教育。教育的实施主体是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企业停止一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积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生产与开发行为纳入到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制约之下。
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主要有基础教育、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其中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由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国家教育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1)环境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的对象是中学生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教授环保知识、开展环保活动培养他们的环境素质。在教育部《中小学加强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和《义务教育小学和中学各科教育大纲》中已明确包含了环境基础教育内容。
(2)环境专业教育。专业教育的主要对象是环保专业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高等院校的学生。其主要任务是有计划地培养环保科技和管理人才。
(3)环境成人教育。成人教育主要包括成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其主要目的是提高从事环境保护事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
(4)环境社会教育。社会教育的对象最为广泛,包括工人、农民、军人、城镇居民、知识分子及各级领导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不同对象编写适用教材,传播环保知识,倡导环保行为,树立环境道德意识。
(二)环境宣传
环境宣传的主要任务是广泛传播环境保护知识,策划和组织全国性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等。环境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一方面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上对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一些大型活动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从而促进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环境纪念日。通过在环境纪念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六·五”世界环境日、“四·二二”地球日等,开展群众性的环保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志愿者行动及各种环保专题研讨会、咨询活动等。
(3)开展社会性表彰评比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关注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建立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