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员”指的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他们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完全按契约化管理,只从事某项专业性工作。此外,雇员不执行公务员的工资标准,薪酬待遇相对较高。
签1-3年的合同,最高拿14万甚至更高的年薪;不是公务员,但像公务员一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不占政府部门编制……从2008年7月起,江苏省扬州市在全省率先全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凡确实需要“政府雇员”的部门、单位,都可提出申请,不过“审批时会从严控制,预计2008年下半年产生的‘政府雇员’不超10名。”扬州市于2008年7月出台了《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政府雇员制”扬州并非“试水者”,上海、吉林、杭州、武汉等地都有不少政府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