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ke”与“可口可乐Coco--Cola”
Coke是可口可乐的简称及另一种商标形式,但在笫一次世界大战前,Coke曾是美国可柯公司的专用商标。该公司曾用这个商标生产出售一种与可口可乐十分相似的软饮料,在饮料市场上,它曾是可口可乐公司的竞争对手。可口可乐公司向法院控告可柯公司违反商标法,侵犯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利益。1920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Coke商标与Coco--Cola相似,商品相似,应归可口可乐公司专用。可柯公司被迫接收这一判决,放弃了这个商标及这种饮料的生产,从此 Coke商标转归可口可乐公司所有,成为Coco—Cola的另一种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