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谅别人是发自内心的仁慈,跟道德无关。快递履行约定将包裹送达约定地址并当面签收,是快递员本身的职责,是使命。
人们原来装出一副伪善面具去道德绑架一个人,今天还要用仁慈来绑架,这不一定是对的。我们就根据事实本身理性看待,要求快递员履行约定并将其包裹送达约定地址是收货人应有的权利,快递员此时选择不送是违反了自己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素养。对此我认为该快递员是不仁慈的,不道德的,不对的。
根据现行法律《快递暂行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对此,我认为您可以选择对该快递员进行实名投诉,支持监管部门,为快递事业,合规经营,合法经营,出一份力。
最后,祝您收货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