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但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做的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如果是行政赔偿诉讼,原告还应当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最后,是关于的举证期限,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原告或第三人应当在开审前或者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延期,法院批准后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