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2、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
《决定》指出,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同一切轻视科学技术、轻视智力开发、轻视知识分子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坚决纠正许多地方仍然存在的歧视知识分子的状况,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3、价格体系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企业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价格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作用越来越显著,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更为急迫,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4、增强企业活力。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5、政企职责分开。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以往由于长期政企职责不分,企业实际上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加上条块分割,互相扯皮,使企业工作更加困难。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是搞活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