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聪明的小孩,长得不高不低不胖不瘦,是个双眼皮,小小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有一对大大的、好像两棵大蘑菇似的耳朵和一张能把拳头吃下去的大嘴巴。不过最特别的还是我那双经常都是泥巴的手,十根指头灵活自如,手背上经常伤痕累累,这都是经常做实验留下的“纪念”。我喜欢穿短袖和短裤,非常活泼,经常在家里上窜下跳,是个阳光男孩。
对了,说了这么多,大家猜猜我是谁?不知道了吧,现在我宣布,谜底是……算了,你们慢慢猜吧,我也该说说我做的那次“火药实验”了。
那是去年冬天,我和爸爸买了好些爆竹、烟花回来,作为迎接新年的礼花,可爱玩儿的我,早已耐不住性子,开始放烟花了。我发明了一种很好玩儿的方法:用火药当引线,铺在地上,在末端绕成圆,最后用线点燃,火药就会“呲”地燃烧,最有趣的是,冒出的烟还变成了一个圆圈,“哈哈,真好玩!”因为我是在卫生间做的实验,爸爸听到声音,急忙跑过来,我本以为爸爸会说我,谁知道他不但没说我,反而说:“好好玩儿,别弄伤就行!”这下我做实验的劲头更大了。
爱迪生说过:“天才=百分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由此可见聪明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勤奋,大家都要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