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我国保险发展晚而且慢,又参差不齐,社会对保险的认识不足
二是保险公司以盈利为核心,在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保费精算、保险金赔付等上存在问题,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三是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实行的代理人制度,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但又没有完全的正式员工那样的关系,出了事情代理人找不到,保险公司也难处理。而且代理人是靠领取佣金的,卖得越多得到越多,跟业务员一样流动量大,服务也就不到位。为了业绩代理人夸大保险作用、诱导消费者、条款解释不清的现象时有发生,保险受益人往往在需要赔付时会发生大问题
四是我国家庭和群居观念仍然较强,一家出了事情可以得到其他几家的帮助,觉得保险没必要
五是觉得买保险没出事就没有赔付,等于只出不进,亏了。却不知道还有理财型或返还型保险,而且保险的根本是预防风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
六是觉得有用但舍不得花钱,宁愿花在孩子或吃住玩上面。或者拖延购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