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办理了自考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开具学历证明的申请,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向省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所有专业统一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第二天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