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
1)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填表等相关操作,预约受理时间和受理网点。
2)系统后台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系统通知,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3)窗口受理人员现场受理网上申请居住登记卡时,将核验您填写的身份信息与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一致,核验您填写的现住地址与提供的在京住所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存在不符的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申请。
审核通过后,请在《个人承诺书》上现场签字。系统默认使用您的身份证照片制发《居住登记卡》,如果您需要现场拍照,请向工作人员明示。
4)制作并发放《居住登记卡》。
5)公安机关和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登记卡》
窗口申请:
1)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居住证申领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
2)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
3)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
4)拍照。
5)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6)相关委办局复审材料(非现场复审)。
7)制证中心制作居住证(非现场制作)。
8)办理人领取居住证。
扩展资料:
网上申请所需材料:
1、若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若申请人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则不需提供《暂住证》)
3)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①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②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③选择连续就读的: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同时,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2、若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个税或者社保证明,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提交定制证明申请。)
3)与网上申请居住证时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窗口申报所需材料:
1)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2)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