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归原业主(房产证上所有权人是原业主),买受人可以持购房合同与业主一起至拆迁指挥部协商处理。
检查是否有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的收据,如果没有就找卖房的人补上。找房子登记的业主(卖房人)开具证明,证明房子已卖并付清了房款、房子已交付。
凭上述的证明材料到拆迁办那里登记,争取成为被拆迁人。
如果卖房人不配合,只有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认房屋权属,要求卖房人配合进行房子过户。如果房子过户前卖房人成为了被拆迁人,有可能拿走补偿安置款,那就要立即向法院要求对补偿安置款采取保全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