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户办理二手房电表户表过户应以用户自愿申请为原则,有以下注意事项:
1.提供过户双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房产所有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图章。
2.提供一户一表用电证明(购电证或用电证)。
3.按照津价商[2002]249号文件《关于调整居民一户一表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过户费用10元。
4.办理过户业务可以到所属区域的电力营业厅办理。
5.已安装费控智能表的居民客户,不能办理迁移业务。
水表办理更名过户
原用水户在无欠费情况下,新用水户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本到所属自来水营业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1.机械表户: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2.无线远传表户:现用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银行卡(或存折)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3.IC卡表户:现用水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购水卡、原用户《天津市自来水IC卡户表用水协议书》,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燃气表过户程序
持房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原用气户的燃气使用证和当月或次月结清气费的凭据,到区所属燃气营业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