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一社保险种存在有多个社保号的,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社保号合并:
一、如果个人信息无误,则直接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应先由社保部门负责合并,然后由申请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宜。社保部门咨询电话为(020)12333。
二、如果个人存在多个社保号,并且各号所对应的个人信息不相符,则需要先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保个人信息变更,再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号合并。
个人信息变更办妥后,社保号由社保部门负责合并,然后由申请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三、地税部门办理合并(修改)个人社保号需收取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并按指模);
2.委托代办的,代办人需出示当事人的委托书(签名并按指模)、代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并按指模);
3.《重复参保人员合并确认表》一式一份(办理合并个人社保号业务收取);
4.《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一式二份;
5.社保协办函(修改个人社保号时收取);
6.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