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参加社保根据参保单位(个人)的不同情况,需要材料也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1、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3、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变更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变更缴费档次的,只需提交资料1。
(三)参保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1、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使用本人账户缴纳城乡养老费的,提供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保人个人资料变更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仅变更缴费档次的,只需提交资料1。
(五)参保人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领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领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本人原缴费账号领取养老待遇的,可以不提供;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出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的
1、《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本人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书面申请一份;
3、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国(境)定居证明或派出所注销的户口证明或护照(非中文版的,请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版翻译一份)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继承人申领参保人死亡待遇,须提供:
1、《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死亡报告书》或《死亡殡葬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死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提供能证明是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材料;
4、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继承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6、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参保人有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携资料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街镇尚未开展经办业务的可在街镇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受理,或直接到区社保/农保中心办理);
2、参保人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本人携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街镇尚未开展经办业务的可在街镇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受理,或直接到区社保/农保中心办理)。
3、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可在户籍所属街(镇)级残联申请资助参加城乡居保,由残联受理并核实资料后提交对应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
参考资料:http://www.hrssgz.gov.cn/bszn/ylbxbszn/201509/t20150923_235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