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是如何划分的?1级严重还是10级严重?

2021-11-03 健康养生 337阅读

伤残等级划分为以下十个标准:

1、一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据了解,1级最严重,而对于10级的赔钱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扩展资料

伤残等级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伤残等级的鉴定需要注意以下流程:

1、组织鉴定

①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②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

③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2、鉴定结果

①鉴定结果在鉴定后的7日内作出,并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单位、被鉴定人本人领;

②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其中伤残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重新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书后15日内,向省劳鉴委提出重新鉴定。省劳鉴委的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

4、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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