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办理完停保减员手续的五个工作日后,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属的社保中心,填写《厦门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有办过的需提供);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人才介绍信)。注:2003年以前就业或有调动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档案;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