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有无公共空间的界定如物权法?

2020-05-02 旅游 47阅读
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开放空间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从空间角度说,城市开放空间泛指实体构作围合的室内
空间之外的部分,如道路、广场等。应具有提供城市公共活动的滞留和流动,并具调节城市生态环境、缓冲城市外围关系等功能。城市开放空间包括城市公共空间和城市开敞空间两个子系统城市开敞空间是城市中以天、地、山、河为界,视线开阔深远的区域,这些开敞空间有些可以供人活动,有些只能作视线远眺其主要功能在干调节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自然休憩环境。
城市公共空间是人工因素占主导的城市开放空间,如城市中的街道、广场、公园、游憩绿地、滨水绿地,具有景观、宗教、商业、社区、交通、休憩性活动等功能。由于城市公共空间通常不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成为最易失落的空间。
城市开放空间与城市公共空间的概念不是绝对独立的两个系统,而是彼此柑互交叠、可以渗透融汇的。
目前,国家无任何法规对公共空间加以界定,个人认为随着公共空间私有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现在的公共空间已经没有严格明确的定义了,比如,收费的公园算不算公共空间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