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法部门管理处。
消防安全合格证由经营主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材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扩展资料:
居民住宅防火注意事项:
1、使用燃气时不要离家外出,用完后及时关闭。
2、选用合格的电器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
3、正确使用烫熨机、取暖器等,窗帘和其他可燃物远离电加热器。
4、定期对家中的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及灶具进行检查,保证阀门接头牢固、密封,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管路。
5、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安全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