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如缸果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就应该续签合同。如果合同期满后,双方对仍按原劳动合同履行,彼此没有任何异议,则认定为双方默认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案中,方某尽管与公司没有续约,但双方对现状没有异议,就视为双方续签了劳动合同,方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