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97年的离婚判决,若双方均未上诉,且经合法送达,早已生效,法院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其次,“法院称时效已过”毫无依据,一般法官不会这样搪塞当事人,也许是法院不知情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解答,无需理会;
再次,97年的判决书,若确已合法送达并生效,当事人要求开具生效证明的,法院亦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你可直接拿着判决书原件,找判决书落款的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办理即可,找别人没有用;
最后,若确无法取得,可委托律师前往调取案件卷宗档案,复印其中的送达手续等等,以证明判决业已合法送达并因超过上诉期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