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不同, 执行的时间也有规定,具体如下:
1、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不会上诉,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注意: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如果上诉期是法定假日的,延期计算。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如果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上诉期满后的次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次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