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标准条款5.5.2中规定:"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与权限:
1/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3/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所以有专设的"管理者代表"更好;若无,可以任命符合以上条件的管理者即可,如;品质部部长/经理等人员
另:你所提供的候选项人中,总经理是不行的,因为他是一个公司的领头人,任务重大,所以此类工作没必要麻烦他,可以任命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是要有最高管理者出具的任命书存档于体系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