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享受广州市市民待遇,不需要缴纳社保及医保。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原具有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离休干部。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程序: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申请材料: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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