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1、参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三条规定,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要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申请及批准程序
4、申请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劳保所领取并填写《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
5、户籍所在地社区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送所在县市级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社保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申请审批表》及电子版统一报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6、各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户籍信息、享受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及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予以审核。
7、经审核不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及时告知申请人。
8、申请参保人员自批准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9、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因户籍迁出本区、出国出境定居、死亡或其他原因失去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从失去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停发社会养老保险金。
10、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待刑满释放或劳教期满的次月起重新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停发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不予补发。
11、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其亲属向公安机关申报失踪、临时注销户口的,从申报次月起暂停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对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的,应恢复发放社会养老保险金,并补发在停发期间应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