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经过停止线的则禁止继续通行。
1,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抢黄灯的行为同样也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2,目前在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黄灯信号期间抢行、且未能及时通过路口导致的。考虑到车辆制动距离、安全车距等因素,当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的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
3,抢黄灯违法行为尽管危险,但思想上的麻痹更危险。“抢一秒,毁一生”,抢黄灯通过路口可能节省了一点时间,但也许就几秒甚至是一秒,就有可能发生车毁人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让人追悔莫及。公安部交管局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保持安全间距,不闯红灯,不抢黄灯。
4,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持续闪烁的黄灯属于闪光警示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此类信号灯主要目的是提醒和警示车辆和行人,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