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放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贷款期内如遇利率变动的,按下列规定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期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现行年利率1~5年:2.75%;6~30年:3.25%
4、借款申请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扩展资料
可贷额度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基本政策及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