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细则规定不明确,另一方面是因为训练缺乏。加之此前我国很好地控制了枪源,社会治安总体较好,需要使用枪支的案件不多,配枪、用枪的必要性似乎就不那么强。新疆基层民警可以配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人民法院的,人民检察院的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配备公务用枪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