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社保申报工资是单位在一个年度中所有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某清洁工最低工资是950,某业务员的最低工资是1100元,而不是公司人员的实发工资,例:以下是2018年对申报工资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以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如实申报,无上下限的限制,不得瞒报、漏报。作为申报依据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无论计入成本与否,无论按照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与否,无论以货币形式支付与否,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新的缴费工资基数将于7月起生效,为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