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社保解除劳动合同一年了,可以领医疗补助金吗

2022-07-26 社会 67阅读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到四十四条情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医疗补助金主要是针对劳动者因疾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除了支付解决的经济补偿金,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相关规定如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 309号)第35条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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