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省转入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归集地除外;须提供户籍证明)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l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移至户籍地的;
5、转入基金财务到帐。
社保跨省转入所需材料
转入人员需提供下述材料:
1、《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存在重复缴费的人员还需提供《跨省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退费确认表》。
5、女40周岁(含)男50周岁(含)以上人员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文件。
社保跨省转入办理流程
1、根据申请办理的业务事项,提交相应材料。
2、对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23号社保大楼
拓展资料:
社保转移: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