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转入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凭证》、《医疗保险缴费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
二、办理程序。
1、参保人到原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无需个人办理)。
2000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可在济南社保局网站,个人用户登录后,打印《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三、办理窗口。
参保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大厅15号—19号窗口。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 、分清转出、封存与终止的区别;
二 、转出前先办理招退工;
由于社保关系的变更均以劳动关系的变动为依据,因此退工备案登记手续必须在社保关系转移前办理。
三、及时办理社保转出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实际操作中还需特别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办理最后一位职工转出时, 应当缴清社会保险费及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企业欠薪保障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山东省内社保和医保的异地转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