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站在一个中立的角度,就算不学法,也能基本看明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鼓励财产的AA制,有人感觉是鼓励离婚,然后没有保护女子的利益。这种认为无可厚非,但是有几点需要考虑:
一方面是很多朋友在批判这个司法解释的时候没有想到,司法解释说的是对离婚财产的处理,而不是对婚姻内财产的处理,它说的是如果你们感情AA制了,财产才AA制,感情没有AA制,财产自然也不会AA制。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础,财产不能作为主要考虑,这也是新司法解释想要引导的。
二、另一方面,说到女性权益维护?我不认为女性权益受到了影响。从立法技术上讲,很多人只看到了如果房子是男人婚前的,男人如果找小三,离婚可以无顾忌。如果男人找了小三要离婚,他自然是过错方,无过错的女方虽然不一定有房子,但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女方的权益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救济,不一定非得靠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