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年来我国的人口数量的衍变,具有以下一些明显特点。
1、增长缓慢。从公元2年的6000万增加到1850年的4.3亿,总数仅增长了7倍,年平均增长率仅约1‰。
2、大起大落。某些时期的持续增长和某些年代的急剧下降交替出现。如西汉前期、8世纪前期的唐朝、11世纪的北宋、18世纪的清朝,数十年至百余年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可以达到7‰-10‰。其中的恢复阶段还可能出现更高的年平均增长率。而在人口锐减时,一二十年间可以形成高达50%以上的降幅,每年的负增长率可以高达50‰-100‰。
3、人口发展呈现阶段性。第一阶段,自商、周至公元初,达到6000万。第二阶段,自东汉至8世纪中叶的盛唐,增加到近9000万。第三阶段,从中唐经五代,至北宋期间的12世纪初突破1亿,至13世纪初达到1.2亿。第四阶段,从宋末元初至17世纪初的明代,总数超过2亿。第五阶段,明末清初的人口下降在18世纪初得到恢复,至19世纪中叶达到4.3亿的新高峰。第六阶段,经过近百年的下降和低增长后,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高速增长,70年代后虽速度减缓,近年仍已突破了12亿大关。二、三阶段翻番的时间为1300年,第四阶段为500年,第五阶段不到250年,而第六阶段只有40年。
4、人口增长的阶级不平衡性。由于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的特权和更好的生活条件,地主阶级人口总是以比农民和全部人口更高的速度增长,因而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会随着王朝的延续而越来越高。
5、人口增长的民族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汉族和农业民族的增长一般高于非汉族和游牧民族,因而汉族和农业民族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汉族以外的民族之间也存在着增长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