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
法儒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认为,所谓“法的精神”就是法与一切存在物的关系,而法的精神就存在于法和各种事物所可能有的种种关系当中。按照孟德斯鸠的说法,法的精神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事物,内在于法的结构当中,体现为法的内部结构的和谐。那么,这种法的精神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是何种关系?我浅显而大胆地认为,法的精神是内化于主体的,法的精神就是主体的法律精神,主体便是创造法律的人。法律与主体之间是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法律是人制造的,反过来法律也影响人的情操。法律精神是一种重要的精神意识,应当嵌于我们的脑之深处。换句话说,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法律意识,理解法律精神。因为只有这样,我么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遵守法律,在法律精神的引导下远离法律警线,违法犯罪。
主体是多种多样的,但我相信大学生是主体中的主体,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责任。这句话是无可厚非的。再者,时代为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当代大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显而易见,我要谈及的是大学生法律精神的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精神的培养是当下紧迫而艰巨的事情。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的逐年增长,大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等等都让我们心痛。传统观念一般会认为,学历越高犯罪的可能性就越低,而大学生或更高学历的人即使犯罪,也是和计算机智能化联系在一起的。但事实表明,这种观点与事实相差甚远——“学历与素质不成比例”。在我看来,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可能是校园里的浮躁让一些大学生急功近利,从而导致自己的价值取向偏离了正确的轨道。面对物质诱惑容易迷失,进而,以不正当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大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而迷失自己的正确价值取向的事例屡见不鲜。大学生本该是象牙塔里的骄子,犯罪的事情仿佛与他们是天堂与地狱的关系,太遥远了,遥远到无法想象,然而事实是大学生与犯罪的关系如此紧密,紧密到我们无法想象。两个想象的结果是如此的差别。这样的差别实在让人心痛。由此可见,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精神紧迫而艰巨。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应该明确认识法律的涵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罚应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的法律是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当代大学生已深入理解我国法律的涵义,检查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其次,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从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后,虽然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但那是远远不够的,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不仅可以检查你对法律的认识程度,而且可以锻炼你的应变能力,养成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习惯,从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培养法律思文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我们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方法,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最后,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一个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该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人了解和熟悉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大学生不仅要有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现代大学生要做到以上三点,就可以深入理解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培养自己的法律精神,进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我们当代大学生肩负着祖国和民族的希望,承载着家庭和亲人的满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我们在心灵上刻下我们的誓言,努力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树立法律意识,从而培养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社会需要的四有新人。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张焱